第62章 私访榷场市良犬-《白马银枪高太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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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重贵原本不想多事,经不起高怀德几下撺掇,激起好胜心性:“谁说我不敢了,走就走!”
杨家那位老仆想跟着去,高怀德嘿了一声:“老丈,咱们可是要急行军的。急行军懂吗,您这把身子骨受得了?”
这位老仆已经老得看不出年纪,头发掉光,留着两撇稀疏山羊胡子,披一件陈旧破败、沾满污渍的羊皮裘,两臂俱全。
高怀德本以为他是位深藏不露的高手,越看越觉得不像。
“多伯从爷爷起就在我家,都有五十年了。”
杨重贵对这个从小看自己长大的忠仆极有感情:“多伯,来回奔波辛苦,你不妨歇上两天,不用跟着了。”
多伯张了张嘴,牙齿掉得没剩几颗,高怀德觉得说他一百岁也有人信。
“你那老仆高鼻深目,不像是汉人嘛。”
“不错,多伯乃是吐谷浑人。”
在高怀德眼里,什么契丹、党项、沙陀、吐谷浑都长得差不多,催促:“快走吧,等到母亲和姊姊反应过来,咱们已经回来了。”
……
长话短说,四人轻装出行,比起行军省事不少,一日疾驰便赶到了保安镇。
干掉白文审之后,榷场的生意非但没受影响,反而愈发繁荣兴盛了些。
高怀德迫不及待拉着杨重贵就去看狗。
“小官人是要肉犬?吠犬?猎犬?还是斗犬?”
“有那么多讲究么。”
”肉犬顾名思义,田犬辅助狩猎,吠犬看家护院,如今又多一种斗犬,专供赌赛之用。”
高怀德一路仔细观察,果然不同用途的狗子,气质特点各不相同。
肉犬一身痴肥膘肉,趴着双眼无神,唯有见到喂食才提起些精神,彷佛这是狗生唯一的乐趣,和肥猪并无区别。
吠犬躯体并不如何强壮,耳朵竖起,双目警醒,稍加触动便汪汪嗷嗷叫个不停;斗犬恰好相反,脖颈粗短,肩胛壮实,不怎么吼叫,只用阴沉目光看人。
“咬人的狗不叫,古人诚不我欺也。”
高怀德啧啧称奇,来到一处,沙土地养了四、五十条狗,以皮绳系颈,松松牵在场中。
“小官人,您要猎犬,是想要头狗,快帮,还是重托?”
又冒出几个陌生词语,幸好高怀德、杨重贵年纪虽幼,于畋猎之道并不陌生。
狩猎好比行军打仗,有斥候,有轻骑,有重骑。
头狗又称骚狗,不是说它不正经,由于擅长侦查,闻到猎物气味就叫,谓之“拿骚”。
快帮别称细犬,擅长飞奔,用来追逐、驱赶、包围目标,消耗大型猎物的体力。
重托体格大、力量猛、咬得狠,扑倒压制猎物,关键时刻一锤定音。
一场狩猎不啻于排兵布阵,并非乱糟糟一拥而上,什么时候派出哪种狗子大有学问。
二人各依喜好,高怀德想要一条快帮,杨重贵则想要一头重托。
快帮头小嘴尖,乍一看瘦得露出肋骨,实则胸肩肌肉饱满,腿细而长,跑起来快得很。
富安猥琐堆笑,对几条细犬评头论足,好似品鉴女子姿色。
“小主人,是否好狗,先看站相,不能塌腰,不能耸肩。前腿笔挺,楔子一般杵进地里;后腿微弯,撅着屁股,蓄势待发才是良犬。那几条站都站不稳,从脖颈到尾巴跟儿歪歪斜斜的,肯定不行。”
“再看骨相。骨轻则力弱,跑久了要累散架;骨骼粗笨的又欠敏捷,须得体态匀称方好。之后再看五官毛色,挑一条您喜欢的就行。
“哎哟,这位尊介懂行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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